本公司已設立審核委員會,並遵照上市規則第3.21條及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規定制定其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四名成員組成,即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張家騏先生、麥永森先生、黃紹基先生及麥鄧碧儀女士。張家騏先生已獲委任為審核委員會主席並擁有適當專業資格。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審閱及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報告程序及內部控制系統、監督審核程序、審閱及監察本集團的現有及潛在風險,以及履行董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及責任。
本公司已設立薪酬委員會,並遵照上市規則第3.25條及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規定制定其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為麥永森先生、張家騏先生及黃紹基先生及一名執行董事羅樂風先生所組成。麥永森先生已獲委任為薪酬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制定及審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結構,以及就僱員福利安排提供推薦建議。
本公司已設立提名委員會,並遵照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規定制定其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麥永森先生、黃紹基先生及麥鄧碧儀女士及一名執行董事羅樂風先生組成。羅樂風先生為提名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本公司董事的任免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
本公司亦已成立企業發展委員會以評估我們業務的未來發展機遇並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以及制定業務增長策略。該委員會擔任顧問智囊團,其成員包括羅正亮先生(主席)、王志輝先生、黃星華先生、羅正豪先生、LEE Kean Phi Mark先生、張家騏先生、麥永森先生、黃紹基先生、麥鄧碧儀女士及李偉君先生。
本公司已成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以監督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願景、策略、框架和政策,確保其與集團的業務策略一致,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包括羅正亮先生、王志輝先生及LEE Kean Phi Mark先生。